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西省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含2024年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执业药师。
(二)经认定考试取得资格的从业药师。
二、培训时间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考试时间:2025年4月15日-12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
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报名时间和学习考试时间在规定日期结束后将不再后延。逾期未完成者,无法取得本年度学时证明。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全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一)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网络培训(网授)继续教育活动。
(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活动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药监人〔2024〕3号)第十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五、报名网址
https://cjy.sxtcm.edu.cn/(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351-3179731 王老师
六、报名流程
登录https://cjy.sxtcm.edu.cn/(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报名→选课→缴费→学习。
七、学时查询或认定
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日常管理工作由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承担,学员可采用现场或线上两种形式进行学分查询或认定工作。
线上查询认定:登录“山西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https://www.cnslpa.com/login),点击“继教学时查询”进行查询、打印(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现场查询认定:请前往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进行咨询、认定(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盛玖大厦A座8层电话:0351-8362197)。
八、其他
(一)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当年度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者顺延至以后年度。
(二)执业药师因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未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可于本年度内补学完成上一年度规定的学时。
(三)执业药师在参与援藏、援疆、援青等援派工作期间,视同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执业药师在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期间提供药品管理与药学服务的,由执业药师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符合要求的,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
(四)同时具备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
山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