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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守则

发布时间2017-03-08

一、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领取、分发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

三、每科开考前二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并直接进入考场。

四、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每一位考生的学生证等统一规定的证件与照片是否一致,并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及该科考试的注意事项。

五、开考前五分钟,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无误后,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正确填写姓名、班级、考号等,若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六、考试开始后,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人员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学号是否正确,完整,考生本人与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七、开考三十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缺考考生登记。

八、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九、监考人员要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并必须如实地将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填入《考场情况报告单》,没收违纪证据,附在《考场情况报告单》后。

十、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一、考试终了时,监考人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起立将试卷翻放在桌子上,离开考场,然后按学号顺序收取试卷。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分主、客观答题的科目,请监考老师务必将主、客观试题以及答题纸分开装袋,核对无误后,交回教学科,并当场密封全部试题、试卷、答题纸,做好交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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